佛教的喪葬觀與葬俗-鳳凰嶺公墓
據(jù)歷史記載,東漢末年,佛教傳入中國。公元65年,東漢明帝夢見西方之佛,他興趣盎然的遣出十余位使者,前往天竺求取佛經(jīng)佛法。兩年以后,使者歸來,他們用白馬給中國人馱回一個陌生的宗教。隨同而來的還有兩位深目高鼻的印度高增。明帝以貴賓之禮接待了兩位高增,并赦令在洛陽城西雍門外為他們修建僧寺,為紀念白馬馱經(jīng)之功,這座寺被欽定為白馬寺。從此,佛光流傳,法輪東轉。
佛教在東漢末年開始在國內流傳,但真正在中國社會流行還是在東晉南北朝。東晉南北朝時期是一個戰(zhàn)亂不已、血肉橫流的時代,不僅各階層普遍有一種“人命若朝霜”,“人生若塵露”的憂生之感,強烈的生命優(yōu)惠催動著人們四處尋找安身立命之處。道教的流傳,使人們指望在神仙樂園中尋找精神滿足,而佛教的東來,更為人們開啟了精神解脫的新天地。從此,佛教開始濟身于中國文化系統(tǒng),并越來越壯大普及,成為與儒學、道教鼎足而立的一種意識形態(tài)。
佛教對傳統(tǒng)中國喪葬的影響主要表現(xiàn)在四個方面。
首先,佛教宣揚的“輪回轉世”觀念強烈沖擊了中國傳統(tǒng)靈魂觀念。“輪回”說以為,人死是必然的,但神魂不滅。人死后不滅的靈魂,將在天、人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中輪回,“隨復受形”,而來生的形象與命運則是由“善惡報應”的原則支配,“此生行善,來生受報”,“此生作惡,來生必受殃”。這種“輪回轉世”的人生觀對相信祖先靈魂永存陰間,能禍福子孫的傳統(tǒng)漢文化產(chǎn)生了重大的沖擊,很大程度的修正了我國傳統(tǒng)的靈魂觀念,使建立在“靈魂不滅”和“孝道至上”的傳統(tǒng)儒家喪葬禮儀遭到了嚴重的破壞,從而改變了人們的喪葬觀念和喪葬方式。佛教主張薄葬,隨著佛教的世俗化和深入民心,佛教倡導的薄葬開始融入中國喪葬文化之中,并成為中國民間喪葬習俗中一個重要的組成方式。
其次,佛教倡導火葬,這一全新的喪葬形式對儒家崇奉的厚葬習俗發(fā)出了強有力的挑戰(zhàn)。傳說佛教鼻祖釋跡牟尼死后,其弟子按印度傳統(tǒng)葬禮火葬,火葬后的骨灰稱“舍利”。相傳釋過牟尼死后,有八國國王分取其舍利建塔供奉。以后,佛教僧侶死后都仿釋跡牟尼實行火葬。東漢末。隨著佛教的傳入,我國就逐漸出現(xiàn)火葬。唐末,火葬送一步發(fā)展,《高僧傳》記載了許多中外僧徒焚身之事,有的未死自焚,有的死后再焚化火葬。到宋代火葬已蔚然成風。宋人王博在其《東都事略》卷三中記載,宋初建隆三年(公元年),宋太祖趙匡胤曾詔回;“近代以來,遵用夷法,率多火葬。”宋代胡寅在其《斐然集·悼亡別記》中曾評說:“自佛法人中國,以死生轉化,恐動世俗千余年間,特立不惑者,不過數(shù)人而已。”宋代理學家朱熹在《朱子文集》卷一十四《跋向伯元遺戒》也曾說過:“自佛法入中國,上自朝廷,下達閭巷,治喪禮者,一用其法。”佛教“茶毗火葬法”在宋代大為流行。這不僅在中原,而且在邊陲和南方地區(qū)也盛行起來。據(jù)《宋史》記載,南宋川、江、浙、閩、湘、鄂、贛等地火葬成習,已成不可逆轉之勢。以后元、明、清時代,佛教倡導的火葬仍沿襲發(fā)展。
第三,佛教僧侶直接參與民間的喪葬活動。佛教傳入后,結合中國人原有的一些信仰,向中國人灌輸了許多觀念,如佛祖、菩薩、羅漢、天王、閻羅王、觀世音、惡魔、夜叉、羅剎、俄鬼等,還有六道輪回、因果報應等。這樣,中國人的來世觀念發(fā)生了很大的變化。盡管佛教不主張厚葬而實行火葬,但是宗教觀念依然深入中國人的心靈深處,使封建迷信繼續(xù)泛濫。在喪葬中,誦佛念經(jīng)、祈禱、設壇作齋、超度亡靈等迷信逐漸興起,使佛教進一步世俗化、中國化,到處彌漫著神秘的迷霧,燒錢超度等宗教迷信活動幾乎普及到每個家庭。在喪葬上,最為直接的表現(xiàn)即是佛教僧侶在接參與喪葬活動。這種現(xiàn)象經(jīng)過南北朝和隋唐的發(fā)展,到來代已十分普及。上至皇帝,下至百姓,在喪葬之時,都請佛教僧侶誦經(jīng)禮懺,設壇作齋,為死者超度亡魂。
據(jù)《宋會要·禮》記載,公元年來真宗趙恒死,宋仁宗趙禎曾為其宗的喪葬下詔:每隔7日在觀音啟圣院和開寶寺塔設一齋會,中書和樞密院須前往燒香,為真宗趙度亡魂。公元年,仁宗皇后曹氏發(fā)喪,當朝皇帝宋神宗趙頊下詔:召千余僧侶,穿袈裟,設齋壇,誦《金剛經(jīng)》,為慈圣太后曹氏超度亡靈,祈求幸福。公元年,金兵南下攻陷汴京城,宋徽宗、宋欽宗、后妃、*、宗黨、大臣約三千人被俘。宋徽宗被俘八年后病死在五國城越里吉(今黑龍江依蘭縣境)。宋高宗趙構聞訊宋徽宗、寧德皇后之死后,詔令全國各路州縣寺廟建道場七晝夜,讓僧侶設壇誦經(jīng);又下令平江各佛寺選派僧侶三十五人做怫事,為徽宗和寧德皇后起度亡魂。
國葬如此,民間更是普及。家人死后,一般都清僧侶念經(jīng),有的士庶之家在發(fā)喪之日還專門請僧侶威儀前引開道。民間還盛行“做七”,死后每七日供奉齋食一次,有的甚至清僧人誦經(jīng)禮懺,共計四十九天,為死者超度亡靈。至宋代,民間喪事訪僧侶誦經(jīng)設齋、超度亡靈已成慣例,形成習俗,成為中國喪葬習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這一習俗遍及全國,一直流傳至今。今天,西藏、川西高原的喇嘛一般都為死者誦經(jīng),為發(fā)喪送葬做“佛事”。
第四,佛教對中國喪葬影響還表現(xiàn)在我國喪葬中出現(xiàn)了大量佛教文化因素。隨著佛教的傳人和普及,漢末始,帶有佛教觀念內容的物質文化也開始在我國喪葬中出現(xiàn)。早在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,佛造像就開始出現(xiàn)于墓之中,如年出的武昌市蓮溪寺一座磚墓中的鎏金銅造佛像,年代為三國時吳景帝永安五年(公元年);出于遼寧北栗將軍山石槨墓中的銅坐佛,年代為十六國時北燕太平年間;還有大量出的魏晉時期的陶瓷谷倉罐上的佛像等。山西大同北魏文明太后的永周陵,將墓地和佛寺相結合。此外,漢末至明清墓葬雕刻、墓體、墓磚中出現(xiàn)的蓮花、飛天以及佛經(jīng)故事等,都帶有濃厚的佛教色彩。任何一個時代的物質文化都是該時代人們智慧和情感的結晶,從文化的物質形態(tài)身上,可以折射一個時代人們的信仰、觀念和審美取向。從漢末以來墓葬中出現(xiàn)的帶有濃厚佛教色彩的物質文化,我們可以感悟到佛教的觀念、信仰已深深滲入到我國的喪葬文化之中。
文章來源:網(wǎng)絡 | 更新日期:2023-04-26 00:00